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严肃研究生考试纪律的规定

 

为严肃考试纪律,特做如下通知:

一、学生进入考场,未经允许,不得携带任何书籍、字(词)典、笔记、报纸等,只准带必需的文具(钢笔、圆珠笔、铅笔)。

二、学生在每科考前十分钟,按监考教师指定好的座位入座,不得相互挤坐在一起,迟到三十分钟者,取消本次考试资格。

三、学生对试题有疑难时,可举手询问,但不得涉及答案内容。

四、必须保持考场内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谈论。

五、考试结束时间一到,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答卷整理好后交给监考教师,自动离开考场。

六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偷看他人答卷,不准夹带,换卷等,对于违纪考试纪律和作弊者,按照《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关于处理研究生考试(考查)作弊的规定》执行。

 

 

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

二○○一年五月修订